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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個春假,拼了命地玩,先出國至日本京阪神,返台後隔天再上奮起湖。


當初,完全忘了奮起湖回來,便是清明假期,沒有事先預訂根本沒有車票,出國的行李箱,加上大包小包的行李,實在不方便搭車去人擠人,只好麻煩季歐載我回老家。媽媽交代,回到老家後要跟入住主屋的伯父打招呼,我實在不想獨自面對這個陌生得緊的長輩,轉個彎跟媽媽商量,如果他有出門察探,我就會向他問好,如果他跟以前一樣,大門深鎖,對屋外的事完全漠不關心,長輩有樣如此,我亦不必盡到晚輩的禮數。

媽媽說:「如果妳沒有跟伯父問好,就要跟隔壁的叔公打聲招呼,至少讓他們其中一家知道妳要在老家過夜。」回到老家,季歐幫我將行李自後車廂卸下,再提到阿婆的房間內,將所有的東西都安置好,伯父家的大門未有動靜,於是我拽著季歐的衣角至對面的叔公家,我邊呼喊著叔公、邊進到他屋裡,昏暗的燈光幢幢,目光所至不見人影。我不敢再進入,即便唯一的房間便在門口幾公尺遠的地方,如果叔公尚未返家,我不好私闖民宅,倘若他老人家已就寢,更不好擾人清夢。

我拉著季歐的手往回走,正要踏入老家的門時,伯父將大門打開一絲縫隙,出聲問道:「是誰在那裡?」我答道:「是我,因為出去玩得太晚,不方便回台北,便直接回來。」伯父聽見我的回答,走出門來以熱絡的口氣詢問:「哎呀,是妳呀,我還想說這麼晚了,怎麼還會有人來。那,你們要不要進來坐坐?」伯母則是從門縫中探出頭來觀看。

我委婉地拒絕,心中沒好氣地想著,平常我們回來,幾家人只能窩在阿婆的小房間、小餐廳,也不見這個將主屋改建成別墅後入住的大伯對我們有多親切的表示,讓我們越來越不想回來,加上阿婆近來已經搬到叔叔家,或偶爾至咱們家中小住,我們回來老家的次數更少,今個兒不過多了個外人,便客氣地邀請我們入內喝茶,這客人的面子可真大啊。

季歐見我安頓得差不多,時間也晚了,便打道回府。這是我第一次單獨待在老家過夜。

第二天近午時分,爸媽匆匆而至,說一早六點出門,在高速公路塞了五個多小時。他們將泡菜拉麵拿給我後,趕至祠堂前廣場午餐。每年的這一天,宗祠委員會請辦桌公司至祠堂前煮食,讓大家回去後先飽餐一頓,午後再一齊去掛紙;不過,近來的這些年,吃飯者多,掃墓者少。未參加掛紙的人,有些是行動較為不便的長輩,如:我的祖母,另外就是覺得掃墓麻煩、不願參加的女眷。

結束掃墓的行程後,我們到苗栗市區與媽媽的同學會合,在葉伯伯家喝茶聊天,晚上去【情緣】吃飯,據說菜色不錯,但我覺得服務態度還好,不過伯伯阿姨看上的是──這裡免費提供卡拉OK的服務。他們愛唱歌又會唱歌,戶戶都有一台卡拉OK,沒事就在家練習,尤其是何媽媽唱得真好,『歎十聲』和『郊道』對她來說,都不是問題,可惜的是【情緣】的喇叭不夠高級,聽起來總覺得不夠過癮。

直到九點半,大人們才不捨地揮別。


休息了一天,爸媽一早又趕至台南,將喜餅分送給台南的鄰居朋友,晚上還要參加惠雯姐的歸寧。

接下來的兩天,我和小妹負責在台北留守,中餐隨便打發。下午,先至車站跟季歐會合,再到新光三越與季大姊、姊夫碰面。買完季二姊的生日禮物,到A4的隨意鳥地方用餐,餐點很讚、上菜很慢。即便晚餐吃的很撐,仍是決定要到Haagen-Dazs享用甜點,季大姊直說要加外套,不過連平常最容易怕冷的我都覺得還好,說不定季大姊只是在撒嬌吧。

結束了豐盛的晚餐時間,季大姊要趕去婆婆家接黃小丁,她建議我們可以再繼續逛逛,不過考慮到家中還有一頭饑餓的小豬,我也不好意思再逛下去,照小豬的吩咐,到拿坡里買pizza套餐,沒想到薯條卻賣完了,只好再走到麥當勞,買全她要的薯條和玉米濃湯,而季歐禁不住麥當勞的誘惑,又買了一份炸雞套餐。明明是接近夜半的時間,我們家卻還傳出陣陣吃飯香…

原來計劃要看早場的電影,卻因為前一天太晚睡,誰也沒法自床上爬起。吃完簡易的山地餐(我煮的),信步走到電影院,雀屏中選的是【荒野大飆客】,劇情內容是挺好笑的,不過娛樂性壓倒一切,部分劇情的交代也蠻怪的,導致看到『劇終』時竟有股失落感。而戲院這邊,似乎是希望我們趕快離開,擅自將片尾剪掉了,總覺得此劇片尾跟【怪獸電力公司】一樣,還有好笑的NG才是,無緣看到囉。

晚餐時間,爸媽滯留高雄未歸,結果還是吃山地餐。唉,我好懷念媽媽做的飯哪。

PS:假期結束,要開始上班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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